導讀:日海智能上周五發(fā)布關于投資者訴訟案件的進展公告。
日海智能上周五發(fā)布關于投資者訴訟案件的進展公告。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中院的《民事判決書》,深圳中院對李琪、徐周等22名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,上述22名原告要求公司賠償金額為2,112.15萬元,一審法院判決公司應當賠償金額合計為1,014.65萬元。
其中李琪獲賠49萬元,徐周等21人獲賠965萬元。判決規(guī)定公司需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(nèi)履行支付義務,逾期未支付將需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。公司已計提預計負債,具體金額將根據(jù)年審會計師的審核結果確定。
日海智能表示,本次判決為一審判決,公司將繼續(xù)按照相關法律規(guī)定積極應對上述案件的上訴相關工作,最終判決結果及對公司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?;谥斏骺紤],公司前期已計提預計負債,公司將根據(jù)會計準則要求對相關預計負債進行會計處理,具體金額以年審會計師審核后為準。
據(jù)悉,2024年1月3日晚,日海智能公告收到證監(jiān)會深圳監(jiān)管局送達的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。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潤總額影響金額分別為虛增3,343.32萬元、虛增368.29萬元、虛增878.12萬元、虛減3,014.19萬元,分別占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37.58%、5.13%、1.5%、348.41%。上述事項導致日海智能2018年年度報告、2019年年度報告、2020年年度報告、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。
日海智能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,前三季度公司實現(xiàn)營業(yè)收入23.13億元,同比增長11.99%;歸母凈利潤虧損7942.13萬元,上年同期虧損1.75億元。